1 前言
2026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证监会披露已对老虎证券、富途证券国际、长桥证券境内外相关主体在境内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这件事对大陆投资者影响很大,因为它并不是简单处罚几家互联网券商,而是把过去几年一直处在灰色地带的“人在大陆、用境外券商账户买港股/美股”的链路,正式纳入跨部门集中整治。政策关键词可以概括为:
- 两年集中整治;
- 全面取缔境外机构在境内非法跨境经营;
- 存量业务“只出不进”;
- 禁止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
- 允许单向卖出并转出资金;
- 引导投资者使用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法渠道。
本文主要讨论一个普通个人投资者最关心的问题:如果只有大陆身份和香港银行卡,未来还能不能买美股?哪些渠道相对合规,哪些渠道有明显风险?CRS又意味着什么?
本文是基于公开政策文本的个人整理,不构成法律、税务或投资建议。具体账户处置、税务申报和资金出入境问题,应以监管部门、券商、银行和专业顾问的正式意见为准。
2 这次政策到底说了什么
2.1 政策文件
主要文件有三类:
- 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的《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 中国证监会关于该方案的答记者问;
- 中国证监会对老虎、富途、长桥非法跨境展业案件的处罚事先告知。
八部门包括: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也就是说,这不是单一证券监管问题,而是同时涉及证券、基金、期货、外汇、反洗钱、互联网信息、个人信息保护、APP治理和潜在刑事风险的综合整治。
2.2 监管认定的核心
证监会的口径是:境外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未经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直接或通过关联、合作主体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构成非法经营活动。
这里的“业务”并不只包括最终成交。监管把以下环节都纳入了非法跨境经营链条:
- 在境内营销招揽;
- 在境内运营网站和交易软件;
- 向境内用户推送投资资讯、开户入口、返利活动;
- 在境内接收开户申请;
- 处理交易指令;
- 提供资金划转服务;
- 提供融资融券、基金销售、期货经纪等相关业务;
- 境内公司为境外券商提供网站、软件、运营、客服、引流等支持。
换句话说,监管不是只看券商有没有香港牌照或美国牌照,而是看它有没有在中国大陆境内面向大陆投资者开展受监管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活动。
2.3 存量账户怎么处理
政策设置了两年集中整治期。集中整治期内,境外机构不得再为存量投资者在境内非法提供买入交易、转入资金等服务,只允许单向卖出交易并转出资金。
这就是市场上说的“只出不进”。它的含义大致是:
| 项目 | 可能的变化 |
|---|---|
| 新开户 | 面向境内大陆投资者的远程开户基本会被封堵 |
| 新入金 | 对受影响账户,境内使用场景下的资金转入将被禁止或强限制 |
| 买入 | 存量账户买入港股、美股、基金、期权等可能被关闭 |
| 卖出 | 存量持仓通常允许卖出 |
| 出金 | 通常允许把资金转出 |
| 融资融券、衍生品 | 风险更高,受限概率更大 |
| APP、网站、服务器 | 集中整治期满后,相关境内网站、交易软件及配套服务器应全面关停 |
政策同时强调“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不受整治影响”,要求境外机构做好账户处置安排。但这不等于交易功能不受影响。更准确地说,是鼓励有序退出,而不是继续扩大交易。
3 为什么这次比以前更严
这不是第一次监管跨境互联网券商。早在2022年12月30日,证监会就已明确推进富途、老虎非法跨境展业整治,要求取缔增量非法业务,禁止招揽境内投资者和开立新账户。
2026年这次的变化在于:
- 从“禁止新增”升级为“清理存量”;
- 从点名个别券商升级为八部门综合治理;
- 从证券经纪扩展到基金、期货、融资融券、资金划转、APP和自媒体引流;
- 从机构处罚扩展到境内协助主体、非法中介、互联网平台、网络自媒体;
- 从监管表态变成两年整治时间表;
- 从“不能开户”进一步变成“不能买入、不能转入资金”。
因此,这次政策的实质不是“阻断某一家券商”,而是阻断“境外券商跨境直连大陆散户”的经营模式。
4 对只有大陆身份和香港银行卡的投资者有什么影响
4.1 香港银行卡不等于合规投资通道
很多人过去的操作路径是:大陆身份证或护照开户,香港银行卡入金,使用香港或海外券商APP交易港股、美股。
这条路径里,香港银行卡只能解决资金收付便利性问题,并不能自动解决大陆监管下的证券业务合规问题。监管关注的是:
- 你是不是境内投资者;
- 券商是否在境内向你招揽、开户、传递指令、提供交易服务;
- 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符合外汇管理;
- 是否存在反洗钱、税务申报、个人信息跨境等问题。
所以,仅仅有一张香港银行卡,并不会把一个大陆税收居民或大陆常住居民变成香港投资者。
4.2 存量账户的核心风险
如果已经在富途、老虎、长桥或其他跨境互联网券商有账户,短期内最现实的风险不是“资产立刻消失”,而是:
- 买入功能被关闭;
- 入金失败或被拒;
- 只能卖出,不能加仓;
- 融资、期权、基金、理财等复杂业务被提前收缩;
- 账户被要求补充身份、住址、税务居民身份、资金来源证明;
- 银行侧对跨境入金、出金加强询问;
- 如果曾经使用不真实材料开户,可能触发更严重的合规问题。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是保留账户记录、交易记录、入出金记录、税务资料和券商通知。不要为了继续交易而使用虚假地址、虚假居住证明、代持账户或他人银行卡。
4.3 新开香港券商账户会更难
2026年5月22日,香港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提高开户标准、应对伪造文件和洗钱风险的监管信息。结合内地监管,香港持牌券商很可能会更严格审查:
- 身份证件;
- 住址证明;
- 税务居民身份声明;
- 资金来源;
- 实际居住地;
- 是否由境内中介引流开户;
- 是否存在伪造文件或规避开户限制。
对“只有大陆身份证、没有香港长期居留身份、没有真实香港住址、主要人在大陆使用APP交易”的投资者,开户门槛会明显提高。即使某些券商仍能开户,也不代表该路径对大陆投资者没有监管风险。
5 未来投资美股还有哪些渠道
可以把未来渠道分成三类:相对合规、灰色高风险、明显不建议。
5.1 相对合规的渠道
5.1.1 QDII基金
QDII是目前大陆居民参与境外证券市场最典型的合规路径。投资者在境内通过持牌基金公司、银行、券商等购买QDII基金,由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在监管额度和产品合同范围内投资境外市场。
适合的需求:
- 买纳斯达克100、标普500、海外科技、海外债券、黄金、原油等主题基金;
- 不追求美股单股交易;
- 接受基金净值、申购赎回、额度限制和溢价折价风险。
优点:
- 境内销售、境内监管;
- 人民币购买,资金不用自己出境;
- 税务和账户链路相对清晰;
- 对普通投资者门槛较低。
缺点:
- 不能自由买卖所有美股单股;
- QDII额度紧张时可能限购;
- 场内ETF可能出现溢价;
- 交易效率和成本不如直接美股账户。
5.1.2 投资A股或港股市场上的美股相关ETF
境内市场有部分跟踪海外指数的ETF或联接基金,例如跟踪纳斯达克100、标普500、海外科技等指数的产品。它们本质上也通常依赖QDII额度或互联互通安排。
这类渠道适合长期配置海外指数,不适合高频交易、个股交易或复杂期权策略。
5.1.3 港股通
港股通不是美股通,但它是大陆投资者买港股最清晰的合规路径之一。个人投资者通常需要满足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等适当性要求。
港股通可以买部分港股、ETF和符合条件的标的,但不能直接买美股。它的作用是:如果你的目标是腾讯、美团、小米、港股高股息、部分港股ETF等,港股通可以替代一部分香港券商需求。
5.1.4 跨境理财通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是监管认可的跨境理财试点。它主要通过银行体系购买合资格理财产品,不是自由证券账户,也不是美股交易账户。
适合的需求:
- 大湾区合资格居民;
- 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 追求合规跨境资产配置,而非自由交易美股。
5.1.5 已取得境外长期居留身份后,在境外当地合规开户
如果一个人真实迁居境外,取得当地长期居留、真实住址、当地税务身份,并在当地使用当地持牌金融机构服务,这与“人在大陆远程使用境外券商服务”不是同一种情形。
但需要注意:国籍、户籍、税务居民身份、外汇资金来源、个人所得税居民身份并不总是同步变化。即使有境外账户,也不代表可以忽略中国税务居民的全球所得申报义务。
5.1.6 合规框架下的代币化证券产品
代币化证券是一个值得长期观察的方向。它不是“发一个币来代表股票”这么简单,而是把传统证券或基金份额的登记、流转、结算等环节,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重新表达。香港证监会已经针对代币化证券相关活动、证监会认可投资产品的代币化,以及代币化认可投资产品的二级市场交易试点发布过监管框架。
但对大陆个人投资者来说,关键问题不是技术上能不能把美股做成token,而是这个token是否由持牌机构发行或分销、是否属于当地认可产品、是否允许向你这个身份和所在地的投资者销售、资金是否通过合规路径出入境、税务和KYC是否如实处理。
因此,未来如果出现“持牌机构发行、监管认可、通过合规渠道面向合资格投资者销售”的代币化美股基金、代币化ETF或代币化证券产品,它可以作为观察方向。但在目前语境下,它还不能替代QDII、港股通、跨境理财通这类明确写入监管口径的大陆居民境外投资渠道。
5.2 灰色高风险渠道
5.2.1 继续用香港券商或海外券商给大陆身份开户
如果券商没有在大陆获批,却通过APP、网站、中文营销、开户链接、境内客服、境内服务器或中介引流,为大陆投资者提供开户和交易服务,这正是本次整治针对的对象。
风险包括:
- 账户功能突然受限;
- 入金、买入被关闭;
- 券商被监管处罚后清退客户;
- 资金出入境被银行或外汇环节询问;
- 发生纠纷时,境内法律救济不足;
- 被要求补充税务、住址、资金来源证明。
5.2.2 通过中介“包装材料”开户
一些中介会声称可以提供香港地址、境外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开户指导、远程见证等服务。这个方向风险很高。
一旦材料不真实,问题就不只是证券监管风险,还可能涉及伪造文件、虚假陈述、反洗钱、税务居民身份错误申报。香港证监会提高开户标准后,这类路径的风险更突出。
5.2.3 用亲友账户、公司账户或代持账户交易
代持看似绕开了开户限制,但会带来更复杂的问题:
- 资产法律归属不清;
- 亲友死亡、离婚、债务、失联时可能产生争议;
- 税务和资金来源解释困难;
- 违反券商客户协议;
- 涉嫌规避监管或洗钱时,账户可能被冻结。
5.2.4 用加密货币交易所购买“美股代币”
市场上可能会出现一些“股票代币”“代币化美股”“xStock”“链上美股”“24小时美股”等产品。它们需要分情况看:
- 如果是受监管证券市场里的代币化证券,核心仍然是证券,不是普通虚拟货币;
- 如果是境外加密货币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挂钩代币,往往只是合约权利、收益凭证或平台内部记账,并不一定代表真实持有底层股票;
- 如果是DeFi协议里的合成资产,更多是价格敞口,不是股东权利;
- 如果是匿名团队发行的股票概念token,可能只是蹭美股叙事的高风险代币。
对大陆投资者来说,这类路径至少叠加了三层风险:第一,内地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监管高压;第二,本次政策本身就在打击境外机构向境内投资者非法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第三,链上产品还存在智能合约、预言机、托管、流动性、脱锚、平台挪用资产、无法赎回底层股票等技术和信用风险。
所以,不能因为它披着“链上”“去中心化”“tokenized stock”的外衣,就把它理解成合规美股通道。多数情况下,它更像一个高风险的境外衍生品或合成敞口。
5.3 明显不建议的渠道
以下方式不应作为投资美股的方案:
- 地下钱庄换汇后入金;
- 借用、购买他人银行卡或券商账户;
- 拆分购汇、借额度购汇用于境外证券投资;
- 使用虚假居住证明、虚假税务居民声明开户;
- 通过无牌平台开户或交易差价合约、虚拟盘;
- 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面向大陆用户买卖股票代币或美股合约;
- 通过DeFi协议、链上合成资产、预言机价格token替代真实美股账户;
- 使用稳定币、OTC、场外换汇绕开银行和外汇管理入金;
- 通过社群、老师、代理开户链接返佣平台开户;
- 为规避CRS或税务申报而设计账户结构。
这类路径的共同问题是:一旦平台、银行、券商或税务环节出事,投资者既可能损失资金,又很难主张自己是善意合规投资者。
6 哪些渠道可以算合规,哪些只是“能用”
一个简单判断标准是:看资金、账户、销售、交易、税务是否都在监管认可的框架内。
| 渠道 | 是否直接买美股 | 合规程度 | 主要风险 |
|---|---|---|---|
| 境内QDII基金 | 否,通常买基金份额 | 高 | 限购、溢价、跟踪误差 |
| 境内美股指数ETF/联接基金 | 否,买基金或ETF | 高 | 额度、溢价、流动性 |
| 港股通 | 否,买合资格港股/ETF | 高 | 门槛、标的限制、汇率和税费 |
| 跨境理财通 | 否,买合资格理财产品 | 高 | 区域和产品限制 |
| 真实境外居住后当地开户 | 可以 | 取决于身份、税务和资金来源 | 税务居民、外汇来源、申报义务 |
| 监管认可的代币化证券产品 | 取决于产品结构 | 取决于发行、销售和投资者适当性 | 仍受证券、跨境销售、外汇和税务规则约束 |
| 大陆常住居民远程开香港/海外券商 | 可以 | 高风险 | 本次整治核心对象 |
| 中介包装材料开户 | 可以 | 很高风险 | 虚假材料、反洗钱、账户冻结 |
| 亲友代持账户 | 可以 | 很高风险 | 资产归属、税务、协议违约 |
| 境外交易所股票代币/链上合成美股 | 表面可以 | 很高风险 | 非真实股权、平台和合约风险、虚拟货币监管风险 |
| 地下钱庄/虚拟盘/无牌平台 | 表面可以 | 极高风险 | 诈骗、洗钱、刑事和资金损失 |
所以,未来对只有大陆身份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合规渠道大概率不是“自由买卖所有美股”,而是“通过境内合规产品间接配置海外资产”。
7 CRS:能不能避开
7.1 先说结论
不建议、也不应以“避开CRS”为目的设计账户、身份或资金路径。CRS是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机制,本质上是税务透明和反逃税安排。试图通过虚假税务居民身份、代持、拆分、空壳公司或不真实地址来规避信息交换,可能引发比投资本身更大的税务、反洗钱和刑事风险。
更现实、也更合规的做法是:
- 如实填写税务居民身份声明;
- 保存收入、资金来源、交易和纳税记录;
- 判断自己是否为中国税收居民;
- 按规定申报境外所得;
- 对复杂账户和大额资产安排咨询专业税务顾问。
7.2 CRS会交换什么
根据OECD共同申报准则和中国《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框架,金融机构通常需要识别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账户持有人是其他参与辖区的税收居民,金融机构可能向本地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账户信息,再由税务机关与对应税收居民国或地区交换。
常见信息包括:
- 姓名;
- 地址;
- 税收居民身份;
- 纳税人识别号;
- 账户号码;
- 账户余额或价值;
- 利息、股息、出售金融资产收入等部分账户收入信息。
7.3 香港账户与CRS
香港是CRS参与辖区。一个中国税收居民在香港金融机构持有账户,通常不能假设该账户天然“看不见”。如果开户时把税务居民身份填成中国大陆,相关金融账户信息存在被识别和交换的可能。
如果为了不被交换而把税务居民身份填错,风险不是“优化”,而是虚假声明。
7.4 美国账户与CRS
美国没有加入CRS,而是有自己的FATCA体系。市场上因此经常出现“美国账户不走CRS”的说法。
但这不能简单理解为“美国账户就可以避税”。原因有三点:
- 中国税收居民原则上仍需要关注全球所得申报义务;
- 券商、银行、清算和税务信息合作规则可能变化;
- 资金出入境、反洗钱、券商KYC、W-8BEN、遗产税、股息预扣税等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不应把“是否CRS交换”作为选择投资渠道的主要标准。真正应该关注的是账户是否真实、资金是否合法、税务是否如实申报、交易服务是否触犯大陆对非法跨境展业的监管边界。
8 对个人投资者的行动建议
8.1 如果你还没有境外券商账户
不建议再通过大陆身份、境内使用场景、远程开户中介去开香港或海外券商账户。更稳妥的选择是:
- 用QDII基金配置美股指数;
- 用境内ETF或联接基金配置纳斯达克100、标普500等指数;
- 满足条件后开通港股通配置港股;
- 符合大湾区条件的,研究跨境理财通;
- 对代币化证券保持观察,但只看持牌、受监管、面向合资格投资者销售的产品;
- 如果未来真实移居境外,再按当地法律和税务身份开户。
8.2 如果你已有境外券商账户
建议先做几件事:
- 下载并保存历史交易记录、资金流水、持仓证明、税表、对账单;
- 阅读券商关于大陆客户的最新公告;
- 评估是否存在融资、期权、集中持仓等被动清退风险;
- 不再使用不真实材料补充认证;
- 不通过地下渠道或他人账户继续入金;
- 对大额盈利、股息、利息、基金分配等咨询税务申报问题;
- 如果账户被限制,优先按券商正式流程卖出、出金或处置。
8.3 如果你主要想配置美股指数
最简单的替代方案通常是境内QDII基金或ETF。虽然它们不完美,但合规边界清晰。选择时可以重点看:
- 跟踪指数;
- 基金规模;
- 日均成交额;
- 申购赎回状态;
- 场内溢价率;
- 管理费和托管费;
- 跟踪误差;
- 是否经常限购。
8.4 如果你想买美股单股
对只有大陆身份、主要居住在大陆、资金主要来自大陆的人来说,合规的单股直投渠道非常有限。未来可能需要等待更正式的制度安排,例如更丰富的QDII产品、互联互通扩容、跨境理财通扩容,或者某种新的个人境外投资试点。
在当前政策下,用灰色通道追求“可以买单股”,可能会牺牲账户稳定性、资金安全和税务合规。
8.5 如果你想尝试链上美股敞口
需要先把“链上价格敞口”和“真实证券权利”分开。真实股票通常对应股东权利、托管、清算、分红、投票、投资者保护和监管救济;链上合成资产通常只跟踪价格,不一定能赎回底层股票,也不一定享有股东权利。
如果一个产品不能清楚回答以下问题,就不应把它当成美股投资替代品:
- 谁是发行人,是否持牌;
- 底层股票是否真实持有,托管在哪里;
- token持有人有没有法律上的证券权益;
- 是否可以赎回底层证券或法币;
- 是否允许向大陆居民销售;
- 交易、清算、托管、预言机和智能合约出问题时谁负责;
- 税务居民身份和交易收益如何申报。
更直接地说,链上产品可以作为金融基础设施演进方向观察,但不应作为大陆个人绕开券商、外汇、税务和证券监管的工具。
9 一个简化判断框架
遇到任何所谓“还能买美股”的方案,可以问五个问题:
- 这个机构是否在中国大陆获准向境内个人提供该类证券、基金、期货服务?
- 开户、营销、客服、交易指令、资金划转是否发生在大陆境内使用场景?
- 资金出境用途是否符合外汇管理要求?
- 税务居民身份、住址证明、资金来源是否真实?
- 如果账户冻结、券商清退、平台跑路,能否得到清晰的法律救济?
如果一个方案主要靠“别问那么多”“大家都这么做”“材料可以包装”“这个不走CRS”“不会被查到”来解释,那它通常不是合规方案,而是风险方案。
10 后续可扩展观察清单
这次政策有两年集中整治期,后面还会有很多执行细节值得继续跟踪:
- 富途、老虎、长桥等券商的正式客户通知;
- 其他香港券商是否跟进限制大陆客户;
- 香港证监会对开户和KYC的进一步要求;
- 内地银行对香港入金、出金用途审核的变化;
- QDII基金额度、限购和溢价变化;
- 港股通和跨境理财通是否扩容;
- 香港、美国等市场对代币化证券和代币化基金的监管试点;
- 股票代币、链上合成资产是否出现真实托管、赎回和投资者保护机制;
- 税务机关对境外证券投资收益申报的执行案例;
- 是否出现新的个人境外投资试点;
- 两年集中整治期满后的存量账户最终处置方式。
11 参考资料
-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2026-05-22。
-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国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 国家外汇局关于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6-05-22。
-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答记者问》,2026-05-22。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严肃查处老虎等机构非法跨境展业案件》,2026-05-22。
- 香港证监会:《证监会增强措施以应对伪造文件及洗钱风险并提高开户标准》,2026-05-22。
- 香港证监会:《致持牌法团的通函:开立账户及与客户维持关系时应采取的监控措施》,2026-05-22。
- 香港证监会:《Circular on intermediaries engaging in tokenised securities-related activities》,2023-11-02。
- 香港证监会:《Circular on tokenisation of SFC-authorised investment products》,2023-11-02。
- 香港证监会:《SFC unveils new regulatory framework to allow secondary trading of tokenised SFC-authorised investment products》,2026-04-20。
- 中国证监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 中国证监会:《沪港通问答之六:港股通股票与投资者》。
- 中国人民银行:《新版“跨境理财通”落地 大湾区居民跨境投资添新选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等:《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 OECD:《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